涟国土资通〔201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41号令)、《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采矿权人必须于每年的元月1日到4月30日到所辖县(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上一年度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截止2014年5月15日(即国土资源部关闭年检报备系统最后期限),我市采矿权年检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年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应检采矿权数169个,年检合格矿山123个,年检不合格矿山22个,责令整改矿山24个,合格率72.78%,不合格率13%。
二、责令整改矿山(见附表1),请务必于2014年7月30日 前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并到我局办结相关手续。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定为年检不合格矿山,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公布整改结论。
三、年检不合格的矿山企业(见附表2),在办理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时,必须先由我局执法监察大队立案查处以后,才能受理其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的申请;连续2年定为年检不合格矿山企业,将不再受理其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
四、凡是年检不合格的矿山企业,我局将提请涟源市矿业秩序清理整改领导小组采取停止供应火工产品等措施。
最新信息查询请登录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www.mlive001.com)。
特此通告。
附件1:2013年度年检整改矿山企业名单
附件2:2013年度年检不合格矿山企业名单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16日